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合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近日,中共临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临朐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在这次政府改革中撤销、合并、职能调整、规格及隶属关系变动的部门和单位的档案归属、流向、处置、移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对违反规定,造成档案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