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高效运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近日,临朐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朐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其中,明确规定了县档案局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清单事项。具体如下:县档案局权力清单事项共10项,内容包括:行政审批类1项,“出卖、转出、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许可”;行政处罚类4项,即“对违反《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的行政处罚”、“对违反《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对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和“对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行政强制类1项,即“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档案代为保管、收购、征购”;行政确认类1项,即“档案鉴定”;行政奖励类1项,即“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行政监督检查2项,即“监督指导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或移送”。县档案局服务清单事项共2项,内容包括:“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认定”和“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服务”。
为搞好档案部门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清单事项的贯彻落实,县档案局要求从局领导到各科室和每位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明白、掌握档案权力和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更加依法、高效、透明、廉洁,切实履行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