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机构改革枝江市档案局、档案馆分设,在全面厘清职责的基础上,市档案馆受档案局委托,近日开展了对于全市涉及机构改革更名或新组建单位的档案登记并办理《档案登记证》工作。
按照《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的要求,本着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和步骤,精简工作流程,市档案馆于8月22日通知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以及档案登记申报表,到档案馆办理《档案登记证》;8月27日,单位相关资料均已全部上交;8月29日,已全部办理完成,首批的3本《档案登记证》已颁发,计划该工作将在9月份全部完成。按照全国行政审批事项“一张网”要求,该馆同步在行政审批电子证照系统录入完毕,电子印章已申请办理,预计下个月起即可办理数字化证书,工作效率将会进一步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