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十堰市档案馆馆长刘务民主持召开市级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一阶段工作总结会。
会议总结了前期对各涉改单位指导督办情况,细致梳理了档案移交进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在督办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四点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文件材料发文底稿不全,会议记录、党建、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材料归档不及时;个别重要文件材料归档不全;二是个别门类档案全宗号、页号、盒号、类别、备考表填写不全,档案案卷、文件、照片题名档案著录不完整,早期档案盒需要更换;三是一些单位专业档案、报表、会议记录未扫描,全文扫描像素达不到要求,有黑白扫描和数据丢失等现象;四是个别单位全宗卷建立不完善,大事记、组织沿革编写不完整,发文汇集不全,个别新单位不愿意接收撤、并、转单位专业档案。
会议提出,要继续做到三个“进一步”来确保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一是进一步落实落细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二是进一步细化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研究解决方案;三是进一步强化移交进馆质量,进馆档案要切实做到规范整理、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