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陵县档案局对全县印发了《江陵县档案局关于移交到期档案的通知》和《江陵县档案馆档案移交与接收的实施办法》,并采取明确任务、制订计划、调查摸底、上门指导、检查验收、进馆交接6个步骤,全面启动了县档案馆新一轮到期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此次主要接收全县县直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乡镇管理区形成的永久、长期、30年保管的到期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县委、县政府临时工作机构及机构改革中撤销、改制单位的全部档案;县重点工作、重要人物、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地方特色等全部档案;以及应由县档案馆保存的资料、出版物等。移交接收的各类档案整理质量应达到《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及其他专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双套制”进馆条件,并填写交接文据,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接收任务预计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