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档案工作,实现“十三五”期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全面提高武汉全市952所普通中小学和134中职中专以及1184所幼儿园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满足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档案局联合制发《武汉市普通中小学校(中职中专)及幼儿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从学校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和实际操作等方面全面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中职中专)档案管理工作,让学校档案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江岸、汉阳、武昌、硚口、东西湖等区教育系统组织举办了档案管理培训班,着手开展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