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十堰市档案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改革有关事项。
会议明确了目标任务:到“十三五”末,全市各级机关85%达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以上标准,乡镇(街办)机关80%达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以上标准,机关省特级达到200家;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80%达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管理以上标准,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省特级力争达到100家,各县(市、郧阳区)每年晋升机关、企事业省特级单位分别不少于2家,张湾区、茅箭区每年晋升机关、企事业省特级分别不少于1家;省一级以上等级每年增长比例应达到10%以上。
会议确定了等级考评权限: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市档案局负责市属及驻市各单位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暂行对县市区辖区内年度晋升省特级和30%省一级单位组织等级考评;县市区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年度70%晋升省一级、全部省二级单位的考评及所有等级复查考评。自2016年起,各县市区档案局要建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台账,当年考评单位报市档案局备案。市档案局配合省档案局组织对县市区档案局考评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不符合标准超过30%或者问题突出并经过核实,取消县市区档案局考评资格和被考评单位的等级资格。
会议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各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档案事业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理解把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内容和标准,统筹规划,确保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改革健康有序推进。一是要简化考评程序。严格执行“申请、评审、公示、审批”考评程序;二是精简申报材料。文字简洁,短小精悍,做到申请计划、审批表、考评表、公示结果和廉政告知书材料齐全,填写规范准确;三是减少考评人员。考评组成员为3-5人组成。市档案局组织对县市区考评的工作,组成人员由市档案局、本地档案局、其他县市区档案局人员交叉组成,实行互评;四是确保工作质量。各单位要把档案资源建设、规范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作为考评的核心内容,做到专业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符合规范要求;达到省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要开展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实行原生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五是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简政放权、属地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加大宣贯落实力度;六是坚持日常督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考评工作作为县市区档案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把等级确认作为各单位评选达标先进的依据;七是丰富督导考评模式,探索网上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