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县档案局制定印发《竹山县2016年度乡镇、县直机关档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并迅速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文件针对乡镇、县直机关分别制定了档案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细则从组织管理、业务建设、设施设备、其他四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组织管理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两办《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程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要求;业务建设重点对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定本部门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单位“三重一大特”档案归档情况、本单位档案达标、复查、晋级工作、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人文乡村”建档工作等明确要求;设施设备重点对档案装备装具、配备档案管理软件、行计算机管理、存储、检索档案等明确要求;其他要求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文件的出台,为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扎实有效的开展本部门的档案工作明确了目标,为规范全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发挥着积极的推动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