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宜昌市档案局(馆)长袁清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档案局(馆),双方协商签署了《重要档案资料异地备份协议》,并将第一批重要档案数据移交银川市档案馆档案数据备份中心。这是宜昌市档案局(馆)全面加强档案安全的又一重要举措。
实行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实施档案异地备份制度”要求的主要形式,是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时确保档案不受毁灭性损失的重要安全防范措施。当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对馆藏档案造成损失时,可通过异地备份数据恢复受损的档案资料,档案安全有了“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