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宜城市镇(办、区)、村志编纂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办五楼会议室召开。副市长左继宏出席会议。各镇(办、区)镇长(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编纂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当地自然人文、经济社会、乡风民俗方面的资料,尤其是微观资料,遵照志书编纂规范,做到观点正确、体例科学、资料翔实、校核准确。编纂出版的志书要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地记述各乡镇(街道)、村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乡村改革开放的进程与成果,突出时代特色、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
左继宏指出,编纂镇、村志对于记录一方历史、传承乡村文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办、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镇(办、区)、村志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年度工作任务之中;选派得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在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修志所需经费采取“引进社会资金”、“镇(办、区)、村自助”、“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筹措,以确保2017年12月底以前所有镇志编纂出版,各镇所属行政村30﹪的《村志》编纂出版。各镇(办、区)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书记汇报,并结合各地实情,科学制定编修工作规划和方案,抓紧落实工作专班,于7月底前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史志办要加强对镇、村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办、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史志办工作,双方共同确保镇、村志编纂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