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堰市档案局局长欧阳立一行前往襄阳市档案馆就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进行交流,双方签订馆际交流战略合作协议。
襄阳、十堰山水相连,历史同根,文化同源,两地建置相互交融。尤其是建国后,作为同一行政建置时间达十三年之久,尽管后来建置分设,但两地社会、经济、文化联系仍十分紧密。因此,两地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对于研究两地历史变迁轨迹、地方文化传承、社会发展脉络具有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两地馆藏档案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现实参考作用,促进两地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共同提高,经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一、建立两地档案馆馆际交流合作联系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确定交流合作具体项目。二、建立两地档案资源共享共用机制,采取仿真复制、数字化加工等手段,相互提供涉及对方区域的档案资源,以充实对方档案馆藏,并逐步建立区域档案数据共享平台。近期,由十堰市档案馆出资,对襄阳市档案馆襄郧合并时期(1952-1965)重要全宗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数字化成果两地共享共用。三、共同开展襄阳、十堰乃至鄂西北地域历史文化研究。四、加强档案编研合作,共同出版反映襄阳、十堰乃至鄂西北地域的档案文化产品。五、选择两地共有的重大历史事件、地方特色文化项目等共同举办档案展览。六、加强两地档案馆业务工作交流协作,经常性开展相互学习、相互观摩、业务研讨等活动,促进两地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水平共同提高。
此次协议的签订对加强馆际交流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丰富馆藏资源,发挥档案效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也是档案部门加强协作的一项创举,必将为区域档案工作发展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