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档案局为认真贯彻襄阳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就加快全市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要明确档案数字化工作范围、时间,积极推进。要求各单位从2015年起,将本单位具有重要价值的(指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30年)纸质、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电子档案,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同归档。至2017年底,要完成全部室藏各类传统载体档案的“存量数字化”工作。同时在向各级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时,同时移交符合质量要求的电子档案。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在2020年底,完成全部馆藏纸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
二要统一档案数字化标准,严格规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湖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等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档案数字化各类数据的统一规范。
三要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湖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形成的数据及档案实体还原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档案数字化转换质量及数据有效利用。各单位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扫描流程管理制度和数字化加工设备管理制度、现场监管制度,配备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档案扫描中的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要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加工,严禁外包给没有资质、不具备保密能力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业务培训,并取得档案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