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县档案局在2013年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从档案意识、工作责任、达标管理入手,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推进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档案意识。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提高档案意识,充分发挥档案记录经济社会发展和储存前人的知识、经验和教训的作用,并积极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活动、著名人物的档案管理。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是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主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为档案工作的总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为档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档案员为档案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乡镇政府要加强对乡镇直机关及行政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直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二级单位档案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形成的各类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及;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规范整理,编目入库。三是档案达标管理。要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和《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审办法》文件的规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等级考评,达到相应等级后可享受档案达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