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规定,近期,樊城区档案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畜禽养殖建档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辖区各设畜牧兽医(水产)单位,一是要提高对畜禽养殖建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建档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二是全面做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建立工作,由区档案局统一印制畜禽养殖档案表格,发放到辖区各养殖场户、乡镇,分类做好养殖场户养殖档案的建立。三是加强对养殖档案建立的监督指导,区档案局、农业局将组织专班,深入各养殖户逐户分类指导,做好养殖档案的建立及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科学、规范、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做好畜禽养殖档案的保管与存档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