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档案局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合并乡镇及政府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档案全宗号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规范档案全宗号管理。该通知明确:合并乡镇档案全宗号使用新政府驻地原乡镇档案全宗号;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和新设立的县直单位使用县档案局为其新设立的档案全宗号;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其他单位后仍保留的单位,以及被更名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单位档案全宗号;不保留的单位停止使用原单位档案全宗号等。
目前,合并乡镇和已完成机构改革单位在整理2015年档案时,都开始按通知要求正确为使用新的档案全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