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远县2016年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档案工作。会议认为,档案工作是一项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档案发挥着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等重要功能作用,也是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不可再生的重要信息资源。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促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会议决定,在人、财、物等政策上对档案工作给予倾斜支持,大力破解档案事业发展难题。
会议听取了县档案局关于全县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意见:一是以县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并迅速下发《关于档案移交县档案馆有关事项的通知》,防止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遗失。二是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关于成立事业单位县档案寄存中心的问题,县档案局按程序提交县编委会研究,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三是按“小钱保障、大钱节约”的原则,支持数字档案馆建设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活动一,全县专兼职档案员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二,县直不具备创省一级档案室的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进馆档案质量竞赛活动;活动三,县直具备创省一级以上档案室的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安排适当奖励奖补资金,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县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对档案违纪违法的单位给予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