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辰溪县全面启动机构改革档案移交工作。据了解,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都要按照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做好移交。此次档案移交涉及单位共分为四类,一是职责整合成立新机构,或并入他单位,不再保留的单位,需向县档案馆移交自成立以来形成的全部档案(此类别包括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等23家单位)。二是划出行政职能但保留的单位,需向县档案馆移交自成立以来至2006年的永久、长期档案(此类别包括县公路管理局、畜牧水产局等11家单位)。三是机构保留但机构规格发生变动的单位,或职能增加单名称不变的单位,需向县档案馆移交自成立以来至2006年的永久、长期档案(此类别包括县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等6家单位)。四是新成立单位将由县档案馆依据需要沿用或重新配置档案全宗号(此类别包括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新成立的6家单位)。同时,辰溪县档案局还就移交前的档案整理、档案移交类别等做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