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强档案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档案馆依法管档水平,6月22日下午,汕头市档案馆召开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议由汕头市档案馆馆长黄海燕主持,副馆长林伟雄、郑宗武,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同志认为,档案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修订后的档案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对档案法的学习,增强档案法治意识,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依法管档能力;二是要夯实档案基础业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三是要提升档案服务利用水平,找准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四是要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人防、技防、物防有效结合,保障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五是要提高档案信息化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谋划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