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佛山市档案局积极探索干部考核制度,制定《佛山市档案局(馆)、方志办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并拟于近期试行。这是佛山市档案局有史以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一个考核制度,也是佛山市直机关单位中首家试行全员考核的单位,考核对象从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到政府雇员无一例外。
绩效考评方案从“考核什么、怎样考核、谁来考核、如何奖励”等四个关键环节入手,科学地将包括“岗位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在内的八个方面量化,融入到整个考评体系当中。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注重实绩。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佛山市档案局(馆)、方志办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量化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到科室、个人。二是分级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长进行考核,科长对本科内人员进行考核,一级抓一级。得分权重为:考评小组评分占35%,科长(分管副局长)评分占25%。三是民主客观。为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考核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纪检委员监督;为更好地体现考核的客观性,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全年4个季度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最终结果;为体现民主,专门设置互评环节,科内互评占20%,科外互评占20%。四是奖优促劣。为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正面激励作用,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考核按得分高低分为一、二、三、四档、取消评档资格五个档次,绩效奖励分配按照《佛山市档案局(馆)、方志办绩效奖励分配表》执行,最高与最低的绩效奖励差距高达近万元;对于“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等11种情形采取一票否决制,被取消评档资格者,不得享受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