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档案局、市监察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成若干检查小组,联合对市直、区(县)直200个单位开展了档案管理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以《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第三至十六条中所列的14种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检查重点。检查小组分赴各受检单位进行检查,现场反馈受检单位所存在问题。全部检查结束后,下达书面反馈意见书,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市监察局、人社局,由其跟踪查处落实涉及的违法违纪所为。
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档案法律法规权威,引起领导的关注和重视,规范了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等工作。惠州市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档案管理的安全。第一,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档案局确认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所规定的14种情形;第二,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由市监察局予以查处;第三,对受处分单位的责任人在津补贴、考核等方面受影响的,由人社局负责跟踪落实。同时,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市档案局将形成日常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沟通档案管理相关情况,提升部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