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随着由武警押运的最后一辆搬运档案的大车驶入中山市档案信息中心大院,标志着历时近半个月的中山市档案馆新馆整体搬迁工作圆满结束。
中山市档案信息中心于2010年5月正式动工建设,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15400多平方米,主体楼建筑23层、53000平方米,附楼建筑4层、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总投资为23200万元。该项目实行代建制,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市级档案馆一类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主楼分为办公区、馆库区、查阅服务区、档案和地方志陈列展览区4大功能区。整栋楼安装有中央空调、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智能型电动密集架,配置中心机房以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修裱、档案消毒、档案整理、音像档案处理等业务技术用房。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档案保管环境,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加大档案资源整合力度,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利用档案资料创造一个方便、舒适的环境,入驻市档案信息中心的单位有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档案室、市检察院档案室、市中级法院档案室、市城建档案馆等部门。
中山市档案局为中山市人民政府管理的赋予档案(地方志)事业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建制。目前,市档案馆馆藏全宗236个,保存有明清、民国、革命历史及新中国成立后中山县(市)的档案、资料及录音、录像、照片实物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50多万卷(件、册、张)。2011年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2012年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2008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广东省档案馆评估优秀单位,2014年确定为国家档案局原局长杨冬权基层工作联系点。
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于2009年1月划入市档案局,1997年5月编纂出版中山首部社会主义综合志——《中山市志》,2004年12月编纂出版国内首部名人志《广东省志·孙中山志》及《孙中山图典》,2012年10月编纂出版中山市第二部综合志书——《中山市志1979-2005》, 1998年出版首卷《中山年鉴》,其后每年出版一卷,至2015年共出版18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