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档案局向全市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珠海市档案人员上岗证〉年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珠海市档案人员上岗证》(简称《上岗证》)集中年审工作。
列入本次年审的对象,主要是2010年至2014年期间取得《上岗证》,但未按时参加两年一次年审的档案人员,这类人员按照“两年一次”常规年审的方法进行年审。同时,针对2010年以前取得《上岗证》并仍在原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档案人员,实行换证年审,收回旧证颁发新版证书。本次年审时间集中安排在今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为期两个月。
为了保障年审工作顺利开展,市档案局进一步明确规定年审工作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并根据年审对象不同实行分类年审。属于“两年一次”的常规年审,档案人员须填写《珠海市档案人员上岗证年审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该表原件和《上岗证》原件,到市档案局督导科办理年审,经审核无误,加盖“年审章”后,完成年审;属于证件到期的换证年审,档案人员须填写《珠海市档案人员上岗证期满换证申请表》,并由原单位加具意见后,携该表原件、原《上岗证》、两张近期大一寸照片到市档案局申请换证和年审,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另发新证。市档案局还针对《上岗证》丢失的特种情况做出规定,要求丢失《上岗证》的档案人员,填写《珠海市档案人员上岗证期满换证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市档案局重新申请办理《上岗证》,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重新发证。同时,对于列为本次年审对象范围的档案人员,年审不主动、不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审的,市档案局要求该类人员必须登录“珠海市档案教育培训网”,完成网上岗位培训班视频课程学习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年审,市档案局确认学习记录准确无误后予以办理年审。
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市档案局依据《珠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于2004年开始实施的针对全市档案人员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门要求的一项常规性制度,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上岗证》作为档案人员业已接受档案专业知识系统培训的“符号”,得到了全市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认可和肯定,各单位领导已经普遍形成了档案人员必须岗前培训或者上岗后立即接受培训的意识。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进一步提升全市档案干部队伍的素质,而且大力促进各单位不断重视、支持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为珠海档案强市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