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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中山市正式出台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作者:赖建民 来源:中山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6-07-21

日前,中山市档案局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中山市实际,编制并正式出台《中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中山市档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立足全市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中山市“十三五”期间档案工作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中山市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是:(1)加强档案法治建设,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违纪案件;(2)重点建设中山市档案信息中心,将之建成为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等“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新型档案馆;(3)加大档案征集力度,重点加强民生档案的接收,档案馆藏总量达到30万卷(件、册),比“十二五”增长10万卷(件、册);(4)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中山市文件与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实现档案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

同时,《规划》还明确了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加大档案事业的投入,创新档案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档案法律法规及市地方规范性文件,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确保档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全市各镇区及市属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按照市发改局要求,送市经济研究院审核并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