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始兴县沈所镇沈北村李二组抗战老兵李成香在县档案局的帮助下顺利领到了国家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李成香于1940年被编入国民党军65军187师561团,曾在韶州火车站附件山岭与日军作战,并随军在江西赣州阻击日军,于1947年冬在大西北起义后编入解放军第一野战军3军9师26团,符合国家关于“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的补助范围规定。为领取国家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李成香于2015年8月到始兴县档案局查阅其退伍军人档案,在该局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下,复制到了相关材料,经上级审批,最终享受到了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