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结果公布,广东省佛山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一称号的获得,是佛山市全体人民团结务实精神风貌的良好展现,也凝结佛山市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努力和心血。
为准备申办材料,早在申办之初,佛山市创文办与佛山市档案馆取得联系,咨询档案馆内是否保存有佛山市曾经获得的国家级荣誉牌匾。经过几次搜查,佛山市档案馆仔细整理了自1990年以来佛山市多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先进进步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等荣誉牌匾资料,并为其提供珍贵的照片及资料,为佛山成功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