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上旬启动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以来,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做好周密部署,指定科室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计划,档案馆根据到期档案情况,每周安排几个机关单位派员到馆开展档案初步鉴定工作。目前,多家机关单位已经派遣档案员来到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在专门工作室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各单位人员严格按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划控和开放意见,确保严谨细致、划控准确、手续完备、台账清楚。
为提高到期档案开放鉴定质量,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制定了档案开放鉴定实行层层把关制度。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依据鉴定情况形成书面鉴定意见,说明开放档案年度、目录号、案卷号、件数及档案的主要内容等,经本单位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审核,送南宁市国家档案馆档案保护鉴定科进行复审。对拟开放档案全部进行复查,确保开放档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复审时将按30%抽查档案,不合格的将退回原单位重新鉴定。经保护鉴定科复核合格的鉴定档案,上报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委员会终审,终审结果报市档案局同意后,由南宁市国家档案馆统一向社会公布开放。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签字背书,以示负责。
按照计划,南宁市今年对68个市直单位85个全宗到期档案进行开放鉴定,初审工作将于7月10日前结束,转入复审阶段。年度开放鉴定工作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