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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贵港市辖三区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

作者:甘丽 来源:贵港市档案馆 发表时间:2019-09-20

近期,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贵港市辖三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在市辖三区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作出部署。

《方案》要求,在市辖三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全面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明确广西农担贵港办事处牵头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种养大户基础信息资料,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市辖三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广西农担贵港办事处对市本级农业、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进一步摸清有贷款意愿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信息、经营情况、信誉情况、带动脱贫情况等,对有信用、有主业、有经验、有规模、有需求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村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市辖三区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1000户以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市辖三区全覆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建档立卡工作累计担保授信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