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青秀区档案局和青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发放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责任单位,以及52个村、农村社区等80个单位。
通知明确城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人员,按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主要档案资料目录和规范化要求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归档并安全妥善保管。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档案整理工作,确保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推动改革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环节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