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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梧州市规范档案管理助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作者:陈芳 来源:梧州市档案馆 发表时间:2019-07-04

近日,广西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梧州市召开。现场观摩期间,来自自治区有关单位领导和全区各市、县的分管领导,纷纷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展示点驻足,认真仔细观看档案资料,详细咨询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对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会后陆续有各市、县组织相关人员到试点的长洲区新兴、龙新、泗州等村参观学习。

2018年,在梧州市长洲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中共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市档案局紧紧围绕全市农村改革工作大局,增强档案服务工作意识,主动介入,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做好试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助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制定档案管理办法。梧州市长洲区是全国29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由于该项改革档案工作没有先例和规范,市档案局多次到试点镇、村调研后,根据档案工作要求及国家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函》精神,结合梧州市实际情况,联合市农委制定印发了《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遵循。二是选定档案工作试点。为使档案工作的试点确实起到样板和引领作用,市档案局与长洲区档案人员到现场详细了解归档材料形成情况后,确定档案材料比较齐全完整,保管条件较好的新兴村、龙新村和泗州村作为试点开展档案工作。三是指导规范收集整理档案。市档案局业务指导骨干指导试点村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培训档案管理人员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和具体整理要求,指导他们按照《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及时积累收集改革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并设置专门档案室,配备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保证档案安全。四是举办现场培训。以试点村规范整理的档案材料为样板进行培训,让档案人员看有样板,学有方向,通过以点带面,大力推动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年,梧州市申请列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正全面铺开,市档案局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践行“书记在现场”工作法,深入基层,密切配合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档案工作,为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