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南宁市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全市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全部通过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验收,建成市、县、乡镇三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90%以上。2018年11月底前,全市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各项工作。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南宁市明确了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验收;二是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数据汇交;三是加快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规范管理和数字化。
《工作方案》对确权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应严格按照《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整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本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资料(尤其是特殊载体,如录音、录像和照片等)收集和整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形成数字化副本一式两套,结合验收进度,在11月底前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纸质档案原件和一套数字化副本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保管,一套数字化副本由农业部门保管。各县(区)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强土地确权档案业务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