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档案局部署开展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积极推动县(区)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了确保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南宁市档案局于2017年12月14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区)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南宁市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和《南宁市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数据统计表》。
因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南宁市绩效考评内容,涉及面广,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档案局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廖茂隆局长担任,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调研员、副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4个考核组,负责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定于1月10日至12日开展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印发了《南宁市档案局关于对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的通知》,对考核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