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设计公司、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审验收组对邕宁区国家档案馆主体结构工程进行了全面评审验收,认定邕宁区国家档案馆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全部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满足了建筑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合格,准予进行下一步施工。
评审验收组在评审验收邕宁区国家档案馆主体结构工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听取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关于建筑施工情况的汇报,实地详细查看施工的构件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技术资料,对整个结构工程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对下一步施工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邕宁区档案局业主代表黄守刚同志参加了评审验收,在集中听取了评审验收组专家的意见后,业主代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评审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抓紧组织下阶段施工,确保邕宁区国家档案馆建筑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要求,做到完美收官。
据悉,邕宁区国家档案馆新馆位于南宁市龙岗大道5号公路旁,计划投资1397万元,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六层框架结构,内设档案专用库房、公众利用档案用房、展览陈列用房、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与辅助用房等,自2015年6月25日正式动工以来,在自治区、市档案局和城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主体工程建设进展十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