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涉改单位要切实履行档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人和经费,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保管和妥善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现场监督移交;档案馆负责做好涉改单位的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通知》指出,凡是不再保留、不再设立的单位,自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之日起全宗终止,其档案资料全部向档案馆移交。组建、重新组建的单位,机构改革中或之后形成的档案应新设全宗管理。单位名称仍保留,但需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单位,仍沿用现有的档案全宗。挂牌机构档案全宗终止,原有的档案资料全部向档案馆移交,机构改革后形成的档案由挂牌的单位归档保管。
《通知》强调,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是机构改革工作重要任务。涉改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实施,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对存在档案管理与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者造成档案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