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荣昌区档案局制发《档案安全事故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责任,严肃档案安全纪律,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档案安全。
《荣昌区档案安全事故问责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共分“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与适用、问责程序及要求”等4部分17条,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一致、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档案安全主体责任、档案安全失责行为、档案安全问责方式和档案安全问责程序,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档案安全职责、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监管,确保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