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万盛行政区划调整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中断已10年的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此次移交的档案为2011年万盛行政区划调整前形成的档案。主要有原万盛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建制调整前撤销的万盛区部门、团体和撤销、破产、转制、合并的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形成于2011年底前的具有永久、长期、30年保存价值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档案实体、全宗卷及各类检索工具、档案数字化副本。
文件对质量提出要求,要求移交的各类档案实体,必须按档案形成时档案整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整理;移交的全宗卷必须符合《全宗卷规范》《全宗指南编制规范》;移交的档案数字化副本必须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档案装具必须使用国家标准卷盒,装订采取线装或不锈钢钉装订,保证装订牢固,标识整洁。
此次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专业性强,要示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清理、抢救、归档工作,开展好到期档案的鉴定,严把档案数字化加工关;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档案移交工作职责。对移交过程中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或不按照规定向档案馆按期移交档案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此次移交档案进馆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2017年11月结束。据测算:到2017年底,万盛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将比2015年底有较大增加,到时馆藏档案总量将可能首次超过10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