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岸区档案局(馆)组织人员完成了第八批(1982-1984年)馆藏180个全宗12万余件的鉴定划控工作。在开放档案的鉴定开放过程中,开放鉴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分析和鉴定,区分“开放”和“控制使用”的范围,对涉及人、财、物等敏感的档案严格控制。对机关、单位及个人移交、捐赠、寄存档案时提出不予开放的档案,均确定为不开放档案。按照开放档案的要求,此次鉴定的档案目录将送至南岸区保密局进行复审后,向社会开放该批档案,为社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