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档案局与市扶贫移民局联合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对遂宁市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扶贫移民局、各镇(乡)党委政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工作原则,各司其职。
二是进一步明确归档范围。涉及扶贫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要齐全完整地收集与脱贫攻坚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明确了脱贫攻坚档案的归属,划清了文书档案与迎检资料的界限。
三是进一步规范整理方式。市、县(区)扶贫移民局及各镇(乡)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文书材料、项目建设类文件材料、扶贫资金档案、照片档案、电子档案等要按照相应规范规则进行整理,村级脱贫攻坚文件材料在年度检查验收后,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村实际进行归档整理。市、县(区)扶贫移民局及各镇(乡)、村形成的迎检资料按每年各级迎检要求进行整理。
四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应将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