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12月1日,乐山市档案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地税局等主管部门,对37个市(县)机关、科技事业单位开展了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标准复查为主要内容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严格对照《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经济科级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及《乐山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细则》采取一听、二查、三议、四打分的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近年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档案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的方向与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