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档案局于6月上旬至7月下旬对全区15个乡镇(街道)、72个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根据《档案法》及《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业务标准,采取现场查看、翻阅档案、核准统计的方式对单位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档案整理归档、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经督查,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设立了机关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上墙,档案排列存放较整齐,归档较规范,到期档案按时移交进馆,配备了基本办公设备,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保管保护较好,并使用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档案著录,建立了以计算机查询为主体的档案检索体系。
根据督查情况,将87个单位分为“档案工作较好”、“档案工作存在一般问题”、“档案工作存在突出问题”三个等次,并进行全区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针对具体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还将召集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档案工作督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