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两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7条,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的重点和举措,从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馆库建设、提高档案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档案基础重点工作、加强档案工作保障六个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目标、工作举措,全文3300余字。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档案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吸收档案部门参与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专项机构,建立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无库馆”“危房馆”问题;把档案馆全面建成具备“五位一体”服务能力的公共服务机构;档案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规定,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大力收集征集地方特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