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长宁县档案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全县档案工作实际,经县领导同意,组织召开了全县2015年档案法律法规暨业务培训会。
会议由县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馆)长李涛同志主持。此次培训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档案人员档案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档案人员做好档案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档案人员实际工作能力。此次培训分为档案法律法规(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30号令、国家档案局10号令)宣讲、档案接收和移交工作要求、档案年报统计工作培训和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培训四个板块进行,培训效果良好。会议结束时,李涛局长就贯彻此次培训会议精神强调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及时向领导汇报好此次会议精神,争取领导对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未能完成档案移交进馆的单位,要向单位分管领导讲明档案移交的重要性,尽快依法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三是各单位档案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档案的收、管、用上尽到自己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