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义市档案局紧跟机构改革工作步伐,就加强规范机构改革中档案的整理、全宗管理、档案的处置及流向等工作,作出全面的部署安排。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自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兴义市档案局专门召开行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相关事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有关同志负责,草拟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学习,把握方向,明确目标。先后组织相关职能职责股室和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兴义市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制定适合于兴义市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实际的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方向。
三是充分酝酿,密切协作。各有关同志接受任务后,根据相应的职能职责,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及当前档案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研究讨论和共商共识,通力协作配合,踊跃提出各自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文件的拟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目前,关于加强规范兴义市机构改革档案整理、全宗管理及处置工作文件的初稿已草拟完毕,并已交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审定。为确保文件的指导性、操作性和严谨性,相关业务人员正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