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并规范档案的归属和流向,贵州省安顺市档案局、安顺市农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安顺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安顺市档案局和安顺市农委经过广泛调研,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和档案有着自身的特点,一是其文件材料在结构、内容、载体形式方面,不完全相同于机关文书材料、科技文件材料,具有专门档案阶段性、整体性、成套性的特点;二是其文件材料的形成涉及面广、数量多、结构复杂、专业性强;三是其档案与第一次土地承包档案、第二轮土地延包档案有着紧密联系,共同反映了党和国家在土地方面的惠民政策,对今后维护农民合法权利、促进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时,在分类、鉴定、排列、保管等方面,要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在档号设置方面,既要考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查阅利用方便,又要考虑保持与第一次土地承包档案、第二轮土地延包档案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对农村土地管理档案信息的整体开发利用。
《安顺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是结合安顺实际,对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对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