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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毕节市将档案工作列入全市考核管理

作者:王生才 来源:毕节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5-06-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市州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毕节市决定把档案工作列入 “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管理,市“双考办”于2015年6月16日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对2015年度档案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本次考核由毕节市实绩考核办牵头,从市实绩考核办、市督办督查局、市档案局抽派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将于2015年10月底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县(区)考核内容为:明确党委联系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档案事业经费和每卷2元专项档案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报送档案事业“十二五”总结和“十三五”规划、档案馆建成档案信息化专用机房并开展信息化工作、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开发区、土地确权档案工作;对市直单位的考核内容为:有分管领导和档案员、有专门档案室且符合“八防”要求、按时完成上年度及以前档案归档、重新编制并报审本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档案整理(装具、装订、编号、编目、期限划分、备考表等)符合规定、按时移交年满10年及以上档案进档案馆。

考核结果的运用,县(区)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在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得分总分中加1分,排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对分管领导进行预警约谈;市直单位考核按分类进行排名,排前三位的将在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得分总分中加1分,排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对分管领导进行预警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