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保证档案工作正常运行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昭通市档案局“七强化”从机构改革实施伊始落实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档案接收和材料审核四个工作组,协调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及时拟定加强机构改革档案接收管理和业务指导两个方案,明确涉改部门档案交接管理职责、方案制订、归属与流向等具体任务,责任到人、到部门。
三是强化业务统一。坚持上级要求、实事求是、服务改革原则,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掌握业务规范,确保规范统一。
四是强化时间把握。严格按照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坚持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涉改部门机制,加强与市改革办和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沟通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
六是强化纪律规矩,坚持十个严禁,规范指导言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不越级、不越位、不触红线、不破底线。
七是强化督查总结。坚持月推进会和月通报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相关工作,督促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