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云南保山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省级功能验收。云南省档案局县级综合档案馆功能验收小组在省档案局副局长刘海岩带领下到昌宁对该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功能验收。验收组在实地查看综合档案馆房屋布局和消防安保等情况、项目建设痕迹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后,召开了验收工作会议。
会上,昌宁县档案局领导对综合档案馆建设情况作了专项汇报,验收组代表对验收情况进行反馈并宣布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功能验收,云南省档案局副局长刘海岩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提出了要求,昌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世蕊代表昌宁县作表态发言。
验收组对该县在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中多方整合资源,开创出三馆合一(即档案馆、综合文化展馆和规划馆)建设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昌宁再接再厉,在五位一体功能发挥上再创特色,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竣工。项目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017.81平方米,房屋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抗震防裂度为8度,供电负荷登记二级负荷,防雷等级三类,可容纳19.85万卷档案,能满足昌宁县30年内档案及时接收进馆妥善保管需求的乙级综合档案馆,总投资163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