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档案局、渭南市扶贫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渭南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七章二十条,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归档整理、验收移交、查阅利用、奖励和罚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是指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扶贫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精准扶贫档案查阅、移交、鉴定、销毁、利用及库房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属于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村、户、在“摘帽”验收结束,县(市、区)扶贫办要在年内完成扶贫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向市扶贫办提出档案验收申请,市扶贫办应会同市档案局对其档案进行验收。
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同时丰富档案资源建设,提供更为广泛全面的社会服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