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档案依法开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大通县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鉴定标准,县档案馆于2020年2月成立了开放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集中对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馆藏文书档案进行认真审核鉴定,并于近日全面完成开放鉴定工作。
经审核鉴定,此次共鉴定开放馆藏48个全宗单位文书档案262 卷。其中,永久112卷、长期150卷。内容涵盖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原人事局等单位形成的有关人事任免、工作分配、调动等内容。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可持身份证、工作证及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到大通县档案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
开放档案鉴定工作的全面完成,对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查档用档需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