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固原市档案局发出通知,决定于5月下旬至6月份底对各县(区)档案局(馆),市直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县(区)检查内容有:县(区)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执行《档案法》、《宁夏档案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开展档案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情况,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综合档案馆档案接收情况,提供利用情况。
市直部门检查内容有:机关档案室建设情况,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以及不归档文件销毁情况,归档文件目录及其电子目录的编制情况,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接收与保管情况。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通过这次档案工作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工作者的档案法制意识,建立健全依法治档体系,努力提升依法治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