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成为全面系统指导固原市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突出固原市档案工作特色,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形成市、县(区)档案馆布局合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网络健全,地区与行业档案工作均衡发展的档案管理服务格局;大力推进档案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努力构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齐全,与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化档案事业体系。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行政部门,是法定的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方面,明确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事业协调发展。依法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积极支持档案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要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本地信息化、电子政务、数字城市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对于重要活动、重大项目、重要专项工作,应有主办、承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确保重要档案资源万无一失。各级政府要将档案馆(室)在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管、信息化、编纂、提供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档案事业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根据馆藏档案数量,按照标准将档案保护费落实到位。加强档案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不断增强档案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对在档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意见》既有实现固原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又有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又为各级档案部门指明了工作目标。《意见》的印发实施,将对固原档案工作产生深远影响。